標題 | 分戶遇困難 | ||
來信時間 | 2023-09-23 17:14:52 | 來信人 | 馬* |
來信內容 | 領導您好! 現在我結婚另立門戶,但戶口還和父親,弟弟在一個本上,為了我的孩子讀書方便,辦理各種手續方便,所以提出分戶申請。 在申請辦理中我提供了社區情況說明,小組意見,分戶申請,分戶協議1992年土地使用證,1992年準建證。但戶籍窗口不認可,(第一次排隊咨詢黨群辦戶籍窗口時她高高在上,態度惡劣,我問了她還需要提供什么證明手續時,她就不耐煩甩臉色,我也就受不了這個氣然后打了12345舉報),她只認房產證,在農村房產證是辦不下來的,然后我在沾益相關各大所各大局跑了快一個月了,還是無法分戶。形成了一個死循環。 請問一下我現在這個情況到底該怎么做才能分開戶口, |
回復部門 | 區公安分局 |
回復時間 | 2023-09-25 16:33:25 |
回復內容 | 按照云南省公安機關戶籍業務工作規范第一百八十九條 常住戶口登記在鄉村地區且年滿18周歲具備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人,申請分戶的成年人及其家庭具備實際居住的獨立房間,且達成分家(戶)協議或人民法院判決生效的財產分割,可以申請分戶并擔任戶主,需要以下材料:(一)書面申請;(二)不動產權證(宅基地使用權證);(三)分家(戶)協議或人民法院對財產分割的生效判決書;(四)居民戶口簿、居民身份證;(五)社區(駐村)民警調查意見(含村居委會意見)。 不動產權證(宅基地使用權證)正在辦理中的,可憑辦理部門的受理單等可以證明正在辦理的材料辦理。 |